随着天气逐渐转冷,室内淘气堡所日趋火爆。让孩子置身一个既惊险刺激、又安全放心的游乐环境,是众多年轻家长的期盼。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的要求,托儿所、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3层或设置在4层及以上楼层。连日来,记者在本市走访近20家儿童游乐场所发现,部分依卖场而设的儿童游乐场所均违规设置在4层及以上楼层,存在安全隐患。同时,众多消费者及业内人士认为,本市儿童游乐行业目前已初具规模,出于健康发展考虑,应适时引进行业管理机制。
也有家长不以为然
对于儿童游乐场所不应超过3层或设置在4层及以上楼层或地下室内,不少家长认为这一规定有必要,“孩子的安全问题考虑得越周全越好。”但也有家长对此不以为然,“商场高层环境比较安静,只要逃生通道完备、急救设施齐全,应该没什么问题。”刘先生如是说。
一名商场人士称,商场往往从消费盈利角度考虑,把一些随机性消费的项目如奢侈品、金银首饰、化妆品等设在低楼层;把目的性消费场所,如健身房、电影院、儿童游乐场、书店、饭店等设在高层或顶层。
适时引进行业管理机制
根据儿童特征设计,通过科学的立体组合形成一个集游乐、运动、益智、健身为一体的少年儿童活动场所,将儿童置身于一个惊险刺激、又安全放心的游乐环境。近年来,室内儿童游乐场所越来越受到众多年轻家长的欢迎。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,近年来儿童游乐场所在本市发展很快,“具备连锁经营能力的就已经超过20家。”随着该行业的不断发展,安全问题也越发引人关注。“为避免恶性竞争的出现,更好地为孩子提供安全的活动场所,应该引进行业管理机制。”采访中,多位家长及业内人士认为该行业应该由政府部门牵头,适时引入行业管理机制,使该行业能得到健康发展。